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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民晚报讯 (通讯员 胡佳瑶 记者 江跃中)“我在里面有熟人,你朋友马上就能放出来!”一女子虚张声势谎称认识某司法机关领导,有路子“捞人”,诈骗朋友38万元。8月24日,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黄浦区法院判决被告人崔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。
被告人崔某与张美(化名)是同乡好友,又做了许多年邻居,平时经常往来。一次聚餐时,张美听崔某称,自己认识司法系统内某领导,便产生了请托崔某帮忙的想法。张美表示,她任职的公司经理王实(化名)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想请崔某托关系“捞人”。据崔某供述:“我根本不认识什么司法系统领导,都是吹牛骗她的。我一开始不愿意,但是她接连几天拜托我,我就答应了。”随后,张美将王实涉案信息发送给崔某。
2021年11月底,崔某将情况告诉了来家中做客的丈夫好友李雷(化名),李雷了解情况后,凭借自己经验,觉得王实涉嫌犯罪情节不严重,应该很快就能释放。被告人崔某听到后,心生一计,向张美谎称已经请客托人疏通关系,王实马上就能被释放,要求张美支付各项费用,共计40万元人民币,办不成全额退款。
在崔某多次催讨下,2021年12月1日,王实亲友通过银行转账给崔某40万元人民币。然而,次日,王实就收到了逮捕通知书。“当时我就慌了,因为李雷说王实最多被拘留30天,所以我才想赌一赌,骗张美要了40万元,但是王实被逮捕后,李雷说被放出来的可能性很小。”王实亲友不断催促崔某,如果不能帮忙释放王实,就将40万元退回。
2022年1月,崔某拿出20万元,请李雷帮忙寻找律师,想要通过正规途径走法律程序。因王实亲友拒绝在律师委托书上签字,坚持要求崔某退钱,李雷随后将20万元钱款退回给崔某。崔某拿到钱后,将钱款用于支付贷款、房租、购买个人物品等挥霍一空。在张美不断催促下,才勉强归还了王实亲友2万元。
崔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还钱,直到王实本人服刑完毕,被放出来后都没有退还钱款。王实亲友感觉被骗了,故到派出所报案。
检察官提醒:警惕“请托型诈骗”。遇到亲友被调查、被羁押等情况时,不少人慌不择路,相信花钱“找关系”就可以减轻或逃避法律制裁。不法分子利用请托人急迫“捞人”的心理,虚构身份包装自己,骗得请托人信任,过后拿钱不办事,甚至消失,让请托人哑巴吃黄连。法律面前无特权,司法公正不容侵犯。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,切莫“信权不信法”“花钱捞人”,否则,轻则损失钱财,重则涉嫌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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